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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被指最没人性的租房新规
如果说租房对他们来说是不情愿地被逼无奈的话,那么则是高房价把他们逼到了绝路上。然而种种租房新规只因一只老鼠坏了一锅汤,相关部门作出几乎灭绝“人性”的规定。
虽说现在许多人提倡“租房”的新生活方式,但毕竟“不是自己的房找不到家的感觉”的传统观念深植人心、根深蒂固。于是稍微有点钱的都挤着去买房了,剩下的大多数就是实在没钱买房的任志强的所谓的穷人们了。而他们大多数也只有选择租房了。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选择租房,但我知道正在租房的人群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如果说租房对他们来说是不情愿地被逼无奈的话,那么则是高房价把他们逼到了绝路上。然而种种租房新规只因一只老鼠坏了一锅汤,相关部门作出几乎灭绝“人性”的规定,引用一句当初汪精卫的话:宁可错杀一千,不能放过一个。这话用在这里尽管有些不恰当,但却充分迎合了他们制定这些规定的合理解释。这对租房的穷人来说真是“屋漏恰逢倾盆雨,船破偏遇顶头风”! 这些租房新规公布后,其中一些规定在网上引起了广泛争议,网民的意见几乎一边倒地指责新规“违背人性”,不具可操作性。 TOP1上海:一间房只租一个自然人或一个家庭 剧情:8月27日,上海市房地局针对2005年版的《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进行增补,一些新的承租标准被写入《业主公约》。新规定包括:“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出租给家庭居住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不分门进出的客厅、厨房、卫生间等均不得单独出租。住宅小区居住房屋出租或转租给单位用于员工宿舍的,也应该符合上述标准。” 无情指数:★★★★☆ 酷评:先不说别的,单单从“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看就让你对制定这种规定的人既气愤又同情。恨的是他们完全无视大多数“守规矩”的人的权益,可以说毫无人性可言;同情的是他们或许初衷很好,但这种做法终将把自己推向不严格执法的万丈深渊,因为他们根本执行不下去。何必自挖陷阱往里跳呢? 这种规定简直有悖于人伦道德。一间房连朋友在一起都要成违法的了,男男合租要干涉,男女合租也要干涉,这究竟是向这些年轻人释放的什么信号呢?难不成硬要逼着他们去领结婚证组合成一个合法的家庭才能出租吗?否则就是违法了? 难怪有新浪网友说:“可以由一个人出面租房,有人问起,就说朋友来玩的。”另一网友则更夸张地说:“我就是要和朋友合租,要是管我就说我们是同性恋,不让我合租就得让我们同性能领结婚证。”看看,把人们都逼到什么份上了! 总之,对于年轻朋友想在一起的话,唯一的办法就是早婚。可是,连婚姻法里都早已取消了“非法同居”的说法,连国家政策都提倡晚婚晚育,这哪一点都是和国家政策拧着干哪! TOP2北京:五不租中“违背生活作息规律”的不能租 剧情:前段时间为提高出租房主履行治安责任的意识,北京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出租房主守法履责达标建设”活动,并集中检查出租房的“五不租”情况,即:无合法有效证件的人员不租;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人员不租;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不租;所租房屋用于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违禁物品的人员不租;违背生活作息规律、有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可疑的人员不租。警方还重申,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无情指数:★★★★ 酷评:首先看公安机关的重申,明知承租人进行犯罪活动不举报罚款甚至拘留。我不知道执法人员如何界定房东是不是明知不报,就是房东真有这个意识,他们有这个警觉性吗?不过要真这样,长期下去,房东们个个成了“公安精英”了。 事实上,这恰恰反映了管理者的无能和逃避责任,他们想通过这样一项“一刀切”“一棒子打死”的规定,减轻自身的负担,是!他们负担轻了,可真正的老百姓遭殃了。说实话,我从个人情感上讲,我也有点讨厌那些半夜归来的租房客,因为我也租房,正当睡梦正酣时突然被惊醒,天天如此,情何以堪?但细想想,大家出门在外,谁都不容易,那些上夜班加班加点的良民更不容易。如果单纯按照规定将他们一棒子打死,岂不冤哉? 记得当时这项新规定甫一出炉,网上旋即炸开了锅,不少网友质疑“违背作息规律”如何界定,如此说来,IT人员、出租车司机和媒体从业人员是否都不能租房?更有网友抨击制度十分不人性化,调笑北京警方“干涉得太宽了”。 编辑: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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