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8齐鲁春季房展会参展手册
2008齐鲁春季房展会参展手册
一、大会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齐鲁晚报、生活日报 承办单位:齐鲁广告调查有限公司 二、展览会日程安排
三、参展须知 (一)报到程序 1、请参展单位于4月3日前将展区设计图报2008齐鲁春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展区设计图要求标明具体方位及尺寸,展区设计要求美观、通透、互不遮挡。展区设计通过审核后方可领取参展相关证件。 2、请凭交款凭证于4月14日至17日到《齐鲁楼市》领取《参展证》、《布展证》,参展单位凭《参展证》、《布展证》方可携带物品进馆布展。 3、货物出门须携带《参展证》到组委会开具《出门证》,保安人员将根据两证配合展商出入展馆。 (二)布展须知: 1、施工时,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在馆内进行烧焊、喷漆、切割金属等工作。 2、展会主办机构有权切断有危险性的电源,拆除任何危及参观者或影响其他参展商的装置,参展单位不得自行接驳或将自备之电器连接到大会的电线上,否则大会组委会有权拒绝供应电源。 3、展厅的所有建筑构造,包括地板、墙、门、柱子等均不允许敲钉或打洞。 4、布、撤展期间,展商参展物品的安全由展商负责。 5、参展单位特装展位所用物品,A、 B区须从北侧进货区进入己方展位。C、D区参展单位位所用物品须从正面扶梯进入己方展位。 6、请参展商在《展览会日程安排》的布展时间内布展,超出规定的布展时间展馆将向参展商收取加班费(加班费为200元/展位/小时)。 7、参展单位在进入展馆布展前须从展馆服务台办理用电手续以及缴纳清场押金(押金约为3000元/展位),展会结束时参展单位在清理干净己方展位所有物品后从展馆服务台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8、大会组委会有权对参展单位超出展位界线(组委会划定展位)布展部分予以制止和拆除。 (三)标准展位规定 1、严禁在展板上打钉、钻孔、喷涂、锯断展板、使用乳胶、双面胶;展位上所有装置不能超越展位界线,否则主办方有权予以拆除超越展位界线部分;参展产品、广告灯箱及装饰物等均不能摆放在通道或其他公共地方。 2、展板上严禁使用油漆或墙纸,不可采用双面胶纸。 3、标准展位高度为2.5米,三面围板尺寸为3米*3米。 4、标准展位使用标准展板,参展单位不准拆除展板自行制作展位。 (四)特装展位规定 1、A、B、C、D区可搭建展位高度为5.5米; 2、任何搭建都不得超过所分配的范围界线、不得堆放在通道或其它公共地方。 3、对于堵塞消防通道的展位,主办方有权予以拆除。如因堵塞消防通道造成的人员拥挤或火灾的发生,一切损失由展商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问题由展商负责解决。 4、所有地毯及铺盖物都必须用不留痕迹的双面胶固定,双面胶在撤馆时必须清除干净。不允许在展厅的地面上使用油漆、贴胶剂或打钉,否则一切修理费用由展商承担。 5、严禁在现场进行喷涂工程装修,如将展场地面涂污,由参展商负责赔偿及清理工作。展位搭建一律使用阻燃或绝缘材料,木板表面须涂防火漆,结构须牢固可靠,确保展出安全。 6、制作灯箱时应留有足够的散热孔,日光灯镇流器应脱离箱体;使用易燃材料制作的灯箱内部须作防火处理。 7、当展馆布置使用沙子、泥土、草皮或类似的材料时,参展单位需采取措施以确保展厅卫生,所有以上物品须保证在撤展时一并清理干净。 8、搭建展台和铺设地台时,严禁在展馆墙面、地面打孔、刷漆、刷胶、张贴、涂色,不准损坏展馆的一切设施。如有违反将给予损坏设备的价格2-5倍的罚款。 9、展位使用电量超过3000W和展位须用动力电时,参展单位应于4月3日前告之主办方,以便于展馆安排动力电。 电器安装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和专业规范,用电超过1000W的展位供应按三相供电执行。禁止使用超过3000W的碘钨灯、电炉和电热器具。禁止使用花线、胶皮线和塑料蛇皮管,电线需使用双护套线或穿线管和铁质蛇皮管。展位总用电量最高不得超过60W/m2。自行装修的参展商需自备带有漏电保护开关的电源箱。 (五)音响、宣传品规定 1、参展单位展位中音响音量以不影响相邻展位向参观者介绍业务为准,音响音量控制在60分贝之内。 2、不准在展位上方任意悬挂宣传品,更不得将宣传品悬挂于馆内上方消防喷淋管上,宣传品的悬挂须经组委会同意,如因参展商任意悬挂宣传品而造成喷淋管破裂,一切损失由参展商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不准在展位外发放宣传品,对在展位外任何区域发放宣传品,组委会有权予以收缴。 (六)撤展须知 1、严禁提前撤展,展商于4月20日17时30分方可撤展,20日24时前撤完。 2、参展单位须将展位内的所有物品,包括搭建物、展品、灯箱等清理干净。 (七)保卫须知 1. 遵守展馆的安全规定,通过门卫时主动出事证件,无证无券谢绝入内。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异味和放射性等物品进展厅;严禁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得大声吵闹,不得打架斗殴;参展工作人员携带展品、物品出馆时,需事先到大会组委会办理《物品出门证》并接受门卫人员检查。 3、参展人员要按大会规定,按时到馆离馆。每天8:00 进入展馆就位,17:30闭馆(展商方可离开)。 4、展会开展期间(8:00---17:30),展品管理(包括个人物品),一律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展会闭馆期间,物品安全由大会组委会负责。 编辑:梁太祥
相关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大 众 网 · 网 络 大 众 新 生 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