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8齐鲁春季房展会消防安全责任书
2008齐鲁春季房展会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和条令,确保2008齐鲁春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期间济南舜耕国际会展中心的消防安全,2008齐鲁春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参展单位和委托的展位承建单位界定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根据消防法第十三条,确定展位承建、施工单位负责人 为2008年 4月18日至2008年4月20日济南舜耕国际会展中心(参展单位名称) 施工地点和所搭建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如在施工期间和因所搭建展位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而出现各种消防、治安及各种安全责任事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承建单位承担。 消防治安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如下: 1、遵守国家各项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济南市公安消防机关的各项要求和济南舜耕国际会展中心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派专职人员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监督工作;根据施工场地和作业性质配备一定的灭火器材,采取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并确保展位结构稳定、安全牢固并符合消防安全各项规定。 2、自行负责所带的设备、工具和各项物品的安全以及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如在施工期间出现各种消防、治安及其它意外事故,第一时间通知组委会办公室保卫人员,并先行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 4、认真配合现场公安消防员和保安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对提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如施工期间有施工人员偷盗、吸烟、搞破坏、损坏会展中心财物、擅自进入或破坏会展中心设置的封闭区域等违反会展中心管理规定的行为,我们愿意接受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和赔偿全部损失、接受会展中心取消本承建单位今后进入会展中心现场布展施工资格的处罚。 本责任书壹式叁份(参展单位、承建单位各执一份,同时承建单位或参展单位在领取参展相关证件时交原件一份到组委会办公室备案,此责任书同时作为参展单位和主办单位所签署的《参展协议》附件),经双方负责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 参展单位: 承建单位: 负责人(或代表人): 负责人(或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时间: 2008年 月 日 时间:2008年 月 日 编辑:梁太祥
相关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大 众 网 · 网 络 大 众 新 生 活 |